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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: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
解读: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
解读: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

解读: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2024年第31号公告

作者:Shawn Zhang

转载请注明出处:合规技术汇

引言: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7月31日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。针对这份公告,我们立即进行了解读,对于企业而言,其中以下方面需要重点关注:


主要变化点:

·         优化调整管制措施:

§  调整部分无人机重要部件的管制标准: 降低了对红外成像设备、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等部分无人机重要部件的管制标准。

§  新增管制范围: 将高精度惯性测量设备增列入管制范围。

§  取消特定消费级无人机的临时管制: 放宽了对部分消费级无人机的出口限制。

·         明确禁止行为:

§  禁止出口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、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军事目的的无人机: 进一步加强对无人机出口的监管,防止其被用于非法目的。

·         体现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:

§  通过加强出口管制,防止敏感技术外流。

§  有利于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。

§  有利于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: 通过明确管制范围和标准,促进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,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。


*合规技术汇独家tips: 中美出口管制编码对比(此文章将在近期更新至公众号:合规技术汇,网站:合规技术汇

中美两国作为全球主要的贸易大国,各自建立了完善的出口管制体系。虽然两国都使用编码来对管制物品进行分类,但两国的出口管制编码体系存在一定的差异。

 

中国: 主要采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货物和技术目录》和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等文件中的分类编码。

举例:最大持续功率超过16千瓦(kW)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航空发动机(参考海关商品编号:8501200010)

 

美国: 主要采用《商业管制清单》(CCL)中的出口管制分类号(ECCN)。

举例:某专门设计或改装用于推动无人机或无人飞艇,在50000英尺以上高度飞行(参考9A012,关于ECCN的说明可查看网站:合规技术汇)


措施的影响:

·         对国内无人机产业的影响:

§  部分企业出口压力减轻: 调整管制标准后,部分企业的出口压力将有所减轻。

§  促进产业升级: 高精度惯性测量设备的纳入管制,将推动中国无人机产业向更高端发展。

 

另外必须提醒的是:

·         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: 具体实施过程中,还需参考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和解释。

·         政策的动态调整: 随着形势的发展,政策可能还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整。

 

该政策的具体内容,建议查阅以下官方文件: